【新京报】铝水爆炸事故致5死专家:监测报警和自动联锁装置十分必要
日期:2024-07-10 发布者: 乐鱼最新首页登录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按照“铝七条”要求,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将严厉追究企业责任。

  4月3日,广东清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一熔铸车间发生一起铝水爆炸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时,9号深井铸盘看盘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脱岗,导致铝水泄漏长达1分32秒而没有被发现,紧急状况未能被及时处置,大量高温铝水流入铸造深井引发爆炸,继而引起附近的6号铸造深井爆炸。

  而且,事故企业未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流槽与铸造模盘接口处、结晶器冷却水系统均未按规范设置监测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联锁。

  多位专家这样认为,该事故再次暴露出一些铝加工公司设备设施安全水平低的问题。安装自动化监测预警和联锁装置,强化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仍是下一步的整改方向。

  资料显示,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6.5亿元,员工1302人,主要是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产品主要为铝型材及铸造深加工部件。公司现在存在10条熔铸生产线台固定式熔炼炉,配套设置使用钢丝绳卷扬牵引的深井铸造系统。

  据悉,深井铸造处于铝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将上游电解产生的铝溶液制作成铝棒,供下游制造业使用。

  该工艺的熔铸流程为:铝锭通过熔炼炉融化成铝液,铝液通过流槽进入结晶器后,再通过水冷方式凝固成棒材。在铝棒制作的步骤中,高温铝液若发生泄漏,与冷却水接触不当,就会发生爆炸,这也是深井铸造过程中的高风险点。

  2020年9月,甘肃宏达铝材熔铸车间就发生一起因现场工人操作不当,导致大量铝液进入冷却竖井引发爆炸的事故,当时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此次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显示,4月3日11时10分22秒,结晶器一导流孔发生泄漏。之后,由于没有及时规范处置,大量铝水快速泄漏入深井,导致爆炸发生。

  铝液为何会从结晶器中泄漏?“当结晶器不能顺利将铝液从液态凝固成固态时,铝液就非常有可能从结晶器中漏出。”铝材专家何永平向记者介绍,“这样的一种情况主要与结晶器的状态、铝液温度、冷却强度等参数有关。”

  此外,专家米健介绍,在整个铸造过程中,熔炼炉出铝口耐材破损、流槽的耐材破损或耐材不符合标准要求、闸板阀封闭不到位等都可能会引起铝液泄漏。

  “铝水爆炸”为何具有如此大的威力?据了解,所谓的“铝水爆炸”包含了物理过程和化学过程。

  “熔融铝液和水接触之后,由于巨大的温差以及水的沸点远低于熔融铝的温度,水温迅速达到沸点以上,并进入一种过热状态,水瞬间蒸发为气体,体积膨胀1000多倍。特别在铸井狭小的空间条件下,会形成一定幅值的压力波,膨胀产生能量,爆炸也就发生了。”专家米健说。

  他指出,蒸汽爆炸即物理爆炸的威力并不大,最主要的伤害来自之后的化学爆炸。“铝是一种化学反应非常活跃的金属元素,熔融铝与水或空气中的氧发生化学反应,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尤其是在井坑这样相对封闭的空间内,爆炸威力会促进放大。”

  铝材专家周应泉表示,少量铝液缓慢进入铸造深井中,并不会发生剧烈的反应。“大量铝液遮住水,体积膨胀的水蒸气又无处可去,爆炸就发生了。换言之,不怕‘水包铝’,就怕‘铝包水’。”

  据了解,事故企业9号深井铸盘、控制台附时有3名工人,从监控视频能够正常的看到,事发时9号深井看盘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脱岗,铸造现场无人监护,铝液泄漏长达1分32秒却没有被发现。当操作人员发现铝液泄漏并采取堵漏措施时为时已晚,更严重的情况出现了——大量铝水快速进入深井,爆炸随之发生。

  专家介绍,由于铝加工(深井铸造)的工艺特点,铸造规程中规定必须有专人现场负责监护看盘。该企业的制度中也规定了三人必须同时在场监护。

  “企业的管理制度未落实,说明企业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周应泉表示,铝加工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员工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安全培训教育显得很重要。

  “实际生产中,为防范铝液发生泄漏,铸造前,一般都会采用涂抹油泥、清理冷却水眼等方式对结晶器来维护;铸造时,要控制铝液温度和铸造速度,及时作出调整匹配冷却水流量,此外,现场人员应密切留意每个结晶器的状态、铝棒成形情况等。”何永平说。

  专家米健介绍,铸造过程中,一经发现铝液泄漏,正确的处置方式是终止铸造,立即截断进入泄漏区域的铝液量,将高温铝液排到应急坑内进行处置,人员应尽可能地远离铝液泄漏现场。

  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事故企业固定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式锁紧装置,深井铸造结晶器等水冷元件的冷却水系统仅配置报警装置,没有配置紧急切断联锁装置,不符合国家“铝七条”要求。通报中提到的“铝七条”即为应急管理部下发的《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其中有三条关于设备设施的要求,强调在重点设备的重点部位设置传感器、报警装置和自动联锁装置。

  据调查,事故企业深井铸造的流槽与铸造模盘接口位置安装的液位传感器仅有高液位报警功能,没有低液位报警功能,不能监测流槽内铝水液位陡降的情况;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安装了进水温度、压力、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未安装出水温度监测和报警装置,不能监测铸造井内冷却水温度迅速上升的情况,这些情形都不符合国家“铝七条”的要求。

  这些安全设备的缺失导致没办法自动监测结晶器铝水泄漏,也无法及时将流入结晶器的铝水切断并将其导流至应急坑内,从而使事故发生。

  记者注意到,采用自动化装置对铸造过程中的铝液泄漏等不正常的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处置,也是国家近年来的要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列举了“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等一系列行为。

  “通过仪表可以对熔铸过程中的液位、冷却水温度、冷却水流量、冷却水压力等重要参数加以监测预警,当参数发生异常时,以自动化联锁控制代替人为操作,可以在风险发生的第一时间终止熔铸,降低和控制风险。如果这个企业的监测预警和联锁装置都规范安装,铝水泄漏时就会立即自动处置,这起事故则可完全避免。”专家米健说。

  铝加工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设备设施安全水平低的情况都会存在。专家这样认为,一些小企业不契合设计要求,风险隐患较多。

  周应泉表示,目前,铝加工公司正处于产业调整的过程中,一些管理理念先进的大规模的公司能做到自动化设备的及时改造和更新。调查人员透露,事故企业是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017年曾获得“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称号,并于2020年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拥有如此雄厚的母公司背景,为何迟迟不更新设备?“说到底,还是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专家如是说。

  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和自动化装置的缺失,暴露出企业的主体责任未落实,把生产安全当口号,对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置若罔闻。

  调查人员发现,事故企业厂区内连一处安全警示标语都看不到。企业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曾在3月4日组织熔铸车间员工观看惠州“2·18”事故视频,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安全培训,但却找不到任何培训记录。调查人员对培训主持人和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询问,均一问三不知。

  事故企业2021年6月安全风险隐患检查记录表内的隐患问题,要求7月1日完成整改,但7月份记录表内并无该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记录。“说明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查出了问题都不整改。”专家表示。

  上述情形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理应当建立完整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共150家,大多分布在在佛山、广州、深圳、珠海、韶关、江门、湛江、肇庆、清远、东莞、中山、云浮等12个市,其中佛山市最多,达80家。4月8日,广东部署对全省150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系统治理,实施监测报警联锁等安全技术改造,确保监测报警联锁等设备设施的正常安装和使用。

  “这次事故警示我们,配置机械式锁紧装置、液位监测报警、冷却水系统监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联锁是非常有必要的。”何永平表示,为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应切实落实国家“铝七条”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审查。同时,有条件的企业,建议采用本质安全水平更高的倾动式熔炼炉、液压铸造机代替固定式熔炼炉、钢丝绳铸造机。

  “除了对设备设施的要求,‘铝七条’对钢丝绳的检查与更换、应急储存设施、人员的控制等都提出了相应要求,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和群死群伤。”周应泉表示。

  据了解,应急管理部已经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本起事故的警示短片,发放给相关的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对照 “铝七条”组织并且开展排查整改,切实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按照“铝七条”要求,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将严厉追究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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